管理处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审
单位: 发布时间:2014-09-11
9月9日,洛阳市文明办王联伟主任一行三人对管理处省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年度复审。
管理处于2014年4月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 “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今年以来,管理处在去年创建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创建机制,夯实创建基础,开展了道德讲堂活动、学雷锋志愿活动、服务型交通建设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把创建工作真真正正落到实处。在复检中,文明办王主任在察看了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之后,对管理处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创建工作开展提出了中肯的意见。
在以后的工作中,管理处将进一步深化创建内容、提高创建质量、细化创建制度、强化创建措施、硬化创建考核,优化创建质量,更加扎实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促进管理处全面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