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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单位:        发布时间:2014-03-03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命名201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和警告、撤销、恢复部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 》(豫文[2014]29号),管理处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自管理处成立以来,在厅党组和中心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洛阳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助推器”,在强化文明创建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安全畅通、推进文明服务和开展“五个一”工作法等方面着力,把文明创建融入运营管理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树立了高速公路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取得了丰硕的文明成果。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洛阳管理处